01去年年末,“素媛案”罪犯赵斗顺出狱,在韩国国内引发大量骚动与恐慌。
尤其是赵斗顺所在的安山市更是人心惶惶、如临大敌:3000多个新增摄像头、随处可见的安心铃、专派警力监视......两个月过去了,尽管人们最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但“素媛案”的后续却依然在不断刷新人们的三观。
2月2日,有韩国媒体报道,此前赵斗顺在出狱后申请的“基础年金”、“生活补助”以及“住房津贴”已经获得批准。
图片来源:网络这意味着从今年1月开始,赵斗顺夫妇每月会获得高达120万韩元的补助金。
比魔幻更魔幻的事情,在韩国社会再度发生了。
很多朋友可能不清楚赵斗顺的补助到底有多夸张:120万韩元按现有汇率来算,相当于约7000元人民币。
这份补助的性质,与国内的“养老金”类似,不需要申领者付出任何劳动和代价。
也就是说赵斗顺宅在家里什么都不干,一个月都能有7000人民币的固定收入。
而2020年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2万元左右,约合每个月2600元。
差距之悬殊令人咋舌。
不仅如此,就算以韩国国内的工资、消费标准,120万韩元也并不算低。
有网友透露,韩国基层公务员的收入一个月也不过180万韩元左右。
尽管韩国于2019年规定正式职工月薪不得低于174.5万韩元,但底层大量打工者、刚毕业学生、女性职工(韩国女性职工收入普遍低于男性)的实际收入常常达不到这个标准。
因此,120万韩元的无条件补助即使在韩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算极为丰厚的福利。
消息一出,大量韩国网民激烈反对。
群情激愤的网留言道:“不让他牢底坐穿,反而给他钱花?”“他躺在家里都比我们辛辛苦苦工作赚的钱多!”
图片来源:网络但是在韩国,有犯罪经历并不会影响补贴的发放,因此赵斗顺的诉求是合法的。
据悉,目前赵斗顺夫妇不仅顺利领取了1月份的补助金,还向当局申请补发部分12月的津贴......实在无力吐槽这个荒诞的结局。
02我想,很多人都能理解韩国网民愤怒的心情。
一个人,用丧心病狂的手段强奸一个年仅8岁的未成年女孩,并让她留下终身残疾。
如此严重的犯罪情节,只给他带来12年监禁的惩罚。
不仅如此,在出狱之后,他还可以领着国家发放丰厚补贴,甚至活得比普通打工者还要滋润。
一位网友总结得很精辟:“这简直是对韩国全体纳税人的羞辱!”也有人认为,给赵斗顺发放补助,是为了帮助他重返社会,让他不再犯事。
这种解释看似人道,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赵斗顺真的已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对社会不再有危害性了吗?十余年的铁窗生活,真的会磨平这只野兽的利齿吗?不要忘了,赵斗顺从来没有认真反思过自己的罪过。
从被捕直到入狱,他都在以“喝酒后神志不清”为理由给自己辩护。
在面对审讯时,他还曾嚣张地威胁警方:“我就算吃15年、20年的牢饭,即使出来已经快70岁,我也会在监狱里好好运动,你就等着我出狱吧!”更让人细思极恐是,在服刑期间,赵斗顺一直都在坚持锻炼身体。
他的狱友曾透露:“赵斗顺虽然已经68岁了,但身体强健得就像二三十岁的小伙一般。
”
图片来源:网络除此之外,他还保留着着极度扭曲的性欲,曾多次自称“监控摄像头发出的电波能让他产生性兴奋”。
最后,有这样一句话经常出现在赵斗顺的“请愿书”中:“最后拜托您了,恳切地希望您一定要让我和受害者见面。
”说他是去忏悔的,你们信吗?这摆明了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啊!03其实,为了让他能“回归社会”,韩国当局并非毫不作为。
为预防出现更多受害者,韩国国会于2019年通过了《赵斗顺防治法》。
这部以赵斗顺名字命名的法案,规定他在出狱后必须佩戴7年的电子脚镣,能实时定位,并派遣专门的警务人员定期审查他的行踪。
服刑期间,赵斗顺在狱中曾接受了数百个小时的专业心理治疗。
只不过在2018年的心理测试中,他的反社会人格指数依然高得突破天际。
在他面前,甚至一些连环杀人犯都黯然失色。
最近韩国京畿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人员评估称:赵斗顺再犯案的可能性高达76%。
图片来源:网络而另一个毛骨悚然的细节是:赵斗顺表示自己出狱后会继续留在受害者娜英所在的城市安山,而他的住所距离娜英的住所仅仅三分钟路程!在赵斗顺服刑的日子里,娜英的家人不是没有想过搬家,但一来受家庭条件限制没法远走他乡,二来不管他们把家搬到哪里,赵斗顺的妻子总是如影随形般地跟着搬到附近,阴云不散。
我似乎已经看到了赵斗顺出狱后的结局:当遍体鳞伤的娜英好不容易长大成人、从被侵害的阴影中走出来时,那个童年的噩梦再一次站在她的身前:看,我又回来了!你还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04诚然,给赵斗顺发放补贴是合理合法的事情,也是现代社会人道主义的体现。
“让他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回到正常人的生活”的理由看上去的确无懈可击。
然而,所有的一切都有个大前提:那就是保证罪犯不再对社会产生危害。
为什么我国《刑法》中最高的惩罚措施是死刑?那是因为在某些罪大恶极且没有改造希望的犯罪分子面前,唯有死亡才能震慑他们的心灵,只有死亡才能杜绝他们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
赵斗顺的“76%再犯率”真的符合上文所说的前提吗?我想大多数人的内心是清楚的。
当然,在网络上叫嚣“给罪犯死刑”同样是不正确的行为。
“网络审判”流行、用舆论干预司法,必然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只是我们在充分尊重韩国政府、司法部门决策的同时,也需要认真思考:为什么受害者的权益总是得不到维护?为什么施暴者总能如此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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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老话:“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这是前人无数次实践后得出的肺腑之言。
有些罪恶无法通过善良来教化,只能通过暴力来惩戒。
如果对罪行一味地容忍、妥协,最终受害的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