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一个精明的商人,能预知大势、未雨绸缪。
郭敬明、于正即是。
2020最后一天,热搜被两位抄袭界的大佬占据,意味深长。
31日0点0分,郭敬明在微博上,就《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一事公开道歉。2006年法院判决其道歉时,郭称“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让我选择了逃避道歉,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如今“马上走向四十岁的人生中点”“选择面对自己过去的错误”。
随后,10点44分,另一位曾饱受抄袭风波的编剧于正,就《宫锁连城》抄袭琼瑶的《梅花烙》一事公开道歉。“我知道错了,用了六年正视了这个错误。”
2014年,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一审宣判,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于正2014年对此事回应称,“请相信这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并称作品的相似为“异曲同工之妙”。
一个迟到15年的道歉,一个迟到6年的道歉,两人怎就突然悔悟了?
有意思。
郭是作家,于是编剧,但二人骨子里都是“文化商人”,靠文化来做生意,都有商人逐利的本质。
他们对商业嗅觉灵敏。如果当年在法院判决后立即道歉,对于尚未掌握足够资源和人气的郭和于来说,抄袭的后果足以断送自己的创作道路。他们判断对了。死磕着不道歉,在之后的若干年,他们在影视界如鱼得水。出书的出书,写剧的写剧,上综艺的上综艺。抄袭风波?顶多算一个谣言,没有任何杀伤力。
但是今年,风向变了。他们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吃瓜群众看到的原因,是156名业内人发布公开信《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呼吁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随后,资本和平台受到影响。12月26日晚,浙江卫视播完《大江大河2》后,本应接着播放的《我就是演员3》临时延期,换了一部纪录片接档。于正是《我就是演员3》导师之一。
31日,郭敬明、于正分别发了一封言辞恳切的道歉信。于正宣布退出《我就是演员3》。
这是导火索。
值得玩味的是,事情未发酵前,发起抵制公开信的编剧之一发微博称:“一个靠抄袭起家的编剧在台上振振有词教别人如何演戏,另一个靠抄袭起家的导演在台上振振有词认定不会演戏的小鲜肉未来大有作为……这就是中国影视圈的现状”。
当天,于正发微博回应“所谓的同行”称,“你没啥作品公诸于世,整天嫉妒别人,靠骂人来博取眼球不觉得惭愧吗?怨天尤人改变不了现状,你死心吧!”
短短数天,态度反转之大,让人佩服于正果然“能屈能伸”。如网友调侃,“车撞树上你知道拐了,股票涨了你知道买了,鼻涕流到嘴里你知道甩了,耽误你赚钱了你知道悔改了。”
不道歉也为挣钱,道歉也为挣钱。行业对个人仍有约束力,此为原因之一。
这背后还有一个更大原因。
仅依靠行业的约束还不够。如发起抵制的编剧汪海林所言,“他们在行业里已经’社会性死亡’的人,在资本和平台上变成了中心人物,变成导师了。”
只要资本和平台还愿意接纳,郭、于等人就始终有恃无恐。他们真正忌惮的,是政策的铁拳。
这个铁拳是什么?是在“十四五”下,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绝对不同以往。
2020年11月30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会议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要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和二〇三五远景规划对今后五年、十五年都具极强指导性。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十四五”规划建议中首次提出把创新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提及创新,未来会更加注重保持知识产权,其实是发展的必然。
据媒体报道,有关部门正加快制定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和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业内人士表示,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政策正密集落地,从完善保护制度、加大侵权惩戒等方面全链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郭、于二人想在2020年将抄袭一事了结,因为继续拖着,事情可能不是一封道歉信能洗刷干净的了。
抄袭,无异于知识的“盗窃”,对于论文和一些非文学性质的领域著作可能会是作者的终生污点。
加大侵权惩戒不能只是隔靴搔痒,至少不能放任郭、于等人用同样方式,窃取他人知识成果。或可考虑让抄袭行为记录进个人征信系统,三或五年内禁止发表作品。
郭、于二人与其说认错,不如说是认输。惩戒会迟到,但不会缺席。